索引號: | 370003/2020-74080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組織實施淄博市骨干河道岸線利用管理規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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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政字〔2020〕9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淄博市骨干河道岸線利用管理規劃》(包括:孝婦河、淄河、烏河、東豬龍河、支脈河、北支新河、范陽河以及引黃輸水明渠,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發揮規劃指導作用。《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河長制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正確處理岸線資源利用和開發保護的關系,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河勢穩定和水環境安全的指導性文件,對于實現岸線資源的有效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規劃》的組織實施,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統籌意識,充分發揮《規劃》在河道岸線利用項目中的指導作用,確保《規劃》落到實處。 二、統籌推進規劃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在涉河建設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全面評估項目對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勢穩定和水生態環境的影響,做到統籌兼顧、科學布局,確保河道岸線得到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對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對岸線功能有一定影響的項目,要制定騰退轉型方案或提升措施,并結合實際加快實施到位,做到岸線利用與岸線功能相契合,保障河道社會效益的正常發揮。 三、發揮好河湖長制體系優勢。各級總河長要對岸線利用管理負總責,統一指導岸線的利用與保護,協調組織對岸線利用的合理性進行論證,提出利用與保護的指導意見。市河湖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岸線利用項目規劃、建設和運行的全過程管理,維護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共同構建良好的河湖環境。市水利局要依托河湖長制工作體系機制,充分發揮協調督導作用,強化動態管理,不斷加大河道保護力度。對《規劃》推進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市政府。 《規劃》由市水利局負責印發。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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